穿书后我收养了反派少年时_穿书后我收养了反派少年时 第195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穿书后我收养了反派少年时 第195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这俩中间来一个就让人够恶心了,一次性来俩,就真的让人无语。

    ??钱闽雯也不知道怎么想的,姚家那种情况,她都要主动跳进去。是嫌自己身上不够臭吗?

    ??“之前那件事,意意你应该知道哦,就是你的男朋友那件事。”

    ??姚家给凉决城举办了一个没有当事人的生日宴会,邀请了不少的客人来,接过在当场被钱意意给怼了,姚远当场反口说凉决城不是自己的私生子,彻底甩开了关系。最大的乐子其实还不在凉决城这里,而是在姚太太那里。

    ??姚远和姚太太两个人一直是自诩恩爱夫妻,模范夫妻,谁不知道。钱意意那天带来的资料中,姚远身边的女人多到都可以开个班了,其中还有被他染指了的妻弟媳妇。

    ??这其中似乎还有几起是强.奸,奈何苦主没有权势,只能认命,才没有人告姚远。

    ??妻弟媳妇这件事,是彻底把姚太太给得罪死了的。

    ??姚远在外面玩女人,她还能装作不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这都玩到她弟媳妇身上了,可不是把她的脸扔地上踩吗!

    ??从那天起,姚太太就回了娘家,还顺便和姚远撕开脸了。

    ??她弟媳妇这件事被曝光了出来,直接一张机票被姚太太的弟弟送走了,姚太太的弟弟也参与了战局,现在在猛锤姚远。

    ??姚家现在狗咬狗已经乱成一片了,钱闽雯疯了吗,主动进入战场?

    ??如果她是和姚远达成了什么协议,姚太太会认她?而且还是用自己的儿子换来的协议,最后还把她的脸丢尽了?

    ??钱闽雯这手牌,真是打错了。

    ??不过或许也是剧情自动修正,总归男女主还是在一起了。

    ??钱意意真心实意鼓了鼓掌:“我祝他们永结同心,白首不离。”

    ??互相祸害就好了,别去瞎祸害别人了。

    ??何应欢笑出了鸭子笑。

    ??关于钱闽雯和姚一楠订婚这件事,钱意意小心翼翼问过爷爷。

    ??爷爷那边明显是已经知道了。其实作为长辈,手上又有着比小辈们大的权利的话,基本没有什么事情是能瞒得过长辈的。主要就是看长辈愿不愿意装聋作哑。

    ??有句话怎么说的,不痴不聋,不做家翁。

    ??有时候小辈之间的一些事情,长辈看在眼里也不会说出来的。

    ??可是钱闽雯这件事,爷爷的确有些动怒了。

    ??这边姚家想要利用凉决城绑上钱意意,靠上钱家,如果只是因为一个小女孩不愿意,钱爷爷也不会直接让自己这边出面去给姚家警告。不过还是因为看不上姚家的这些行为罢了,凉决城是钱意意的男朋友,有这种家,实在是一个拖累,能分开最好。为了这个钱爷爷才动的手。

    ??这边好不容易把凉决城和姚家彻底打了分离,不用和姚家这一家子腌臜人物打交道,一扭头,他亲孙女自己给人家送上门去了!

    ??钱爷爷当时就知道了,知道了之后,都不知道是失望多,还是气愤多。

    ??自己的孙女,他做老人的自然是心疼的,可是再心疼,也架不住这丫头是个傻子,主动送上门去给人家当人质!

    ??已经连续好多次出现这种问题了,钱闽雯的存在,简直是在挑战他家翁的底线。

    ??一次又一次,都让钱爷爷失望到底。

    ??完全是顾念孩子从小不在身边,学不到好的,长歪了,大人也有责任,才会一次次高抬轻放。

    ??可是事实证明,这个孙女是从根子就蠢的。

    ??就算是钱爷爷,也不得不说一句,不愧是钱父的亲女儿,果然是如出一辙。

    ??自己的那个儿子当年就是屡屡惹他生气,还都在一些可以说是测智商的问题上栽倒,如何能让钱爷爷不气。

    ??如果不是还有一个小儿子,钱爷爷可能宁可过继一个孩子,也不敢把钱家交给钱父这个败家子的手上。

    ??当老子的如此,当女儿也这样,钱爷爷拿起电话,就狠狠骂了钱父一顿。

    ??钱父那里还在得意呢。

    ??养女不争气,找了一个穷小子男朋友,后来还被爆出是姚家的私生子。

    ??虽然姚家又主动说不是,但是谁又不知道,这是钱意意逼到人家家里去了,强迫人家改口的?

    ??而自己的亲女儿,则找上了人家亲儿子。

    ??正儿八经的姚家公子,婚生子。

    ??以后姚家,可不就是他亲女儿的当家主母了吗。

    ??这幢好事还是钱闽雯自己去谈来的。

    ??两个女儿一比较,钱父立马就觉着还是自己的亲女儿最好。

    ??他还在喜滋滋呢,接到父亲的电话,刚要上报这个好消息,让他爸好好夸夸他,没想到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。

    ??钱爷爷是真的没法忍耐了。

    ??蠢,愚不可及!

    ??“不是,爸,闽雯和人家姚家的孩子两个人谈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