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了魔尊的妻主怎么办_第13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3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伏嫣笑道:“那好处呢?”

    ??“你想要什么,我这里……”

    ??伏嫣打断了楚醉的话,“我要吃烤羊,要吃一整只的烤黑风羊。”

    ??楚醉笑着应了,伏嫣这才喜滋滋的离开,当天,又一个储物袋到了楚醉的手中。

    ??这次伏嫣意外的贴心,除了各类药材之外,还给她带了一堆的种子。

    ??至于火的事儿,伏嫣直接当着楚醉的面,变出了个火种给她。

    ??楚醉直到这会儿才知道,伏嫣的原型居然是可以吐火的。

    ??伏嫣作为修为高强的大魔,她的真火自然也算是天地灵火的一种,更有甚者,她的火焰比很多专门寻来用以炼丹的火种还要强上很多。

    ??让楚醉惊喜的是,她第一次尝试炼丹便取得了成功。

    ??除了她木系异能纯粹,能够与灵植进行沟通,及时把握火候和融合时机之外,她的精神力也在炼丹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。

    ??精神力的强大,在凝结成丹的过程中,可以明显的提升成丹率。

    ??因而这次楚醉虽然是初次炼丹,但她炼制的十粒丹药却全部成功了,其中有三颗丹药,品质甚至可以达到七八级的水准,已然可以算是高阶丹药了。

    ??楚醉将一粒粒散发着蓬勃生机的丹药拿在手中,喜悦间,忽的感觉周身阳光似被什么遮挡住了,她只感觉身侧一暗。

    ??她茫然抬头,就与将巨大头颅凑到她面前的骨龙,来了个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??第13章

    ??楚醉一惊,随即发现除了骨龙之外,还有另外三头长相奇特的怪物,正围在她的四周。

    ??眼下的情况实在是危险,楚醉正待要施展异能想办法逃脱,却意外听到其中一头红色怪物开口问道:“这个好香啊,我可以吃么?”

    ??楚醉没预料到它会突然口吐人言,怔楞了一瞬。

    ??就这短短的刹那,那怪物已经伸出舌头,舔上了盛放丹药的盘子。

    ??它块头不小,舌头却意外的灵活,这一舌头下去,居然把盘子里的十颗药一下就全部吞吃入腹。

    ??旁边的黑色怪物立刻恼了,“你居然敢先动口,还敢吃独食!是我先闻到味道赶过来的!”

    ??“呵,我就吃,你能把我怎么样?”

    ??这两个怪物吵了两句后,居然当着楚醉的面,就这样打成了一团。

    ??它们两个的个头都不小,体长都有近四五米,身高也有两三米,打在一起不过片刻就引得碎石乱飞。

    ??楚醉哑然,看它们这样子,她莫名就想起了那天晚上她一路被骨龙追在后面,逃得鸡飞狗跳的狼狈。

    ??她看向身边的骨龙。

    ??结果就看到她身边的巨大骨龙正看着它们两个打架,那巨大的头颅还跟着上下左右的摆动着,眼中的火光也不时的跳跃着,明显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。

    ??楚醉趁它们没注意,微微后退了两步。

    ??就在此刻,跟骨龙一起看另外两只打架的银色巨兽忽的低了低头,和楚醉平视着,“刚那个丹药,可以给我炼制些么?不要那么小的,塞牙缝都不够,要大,至少要人头这么大吧,你给我炼制十颗,我给你晶石。”

    ??楚醉:……

    ??万万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发展。

    ??她虽然是想要赚钱,但人头那么大的丹药,可真是太难为她了。

    ??她看了眼手边不大的炼丹炉,解释道:“这丹炉炼制不出那么大的丹药。”

    ??就这炼丹炉,最大大概也就只能炼制出拳头那么大的丹药。

    ??“而且我暂时也没有那么多的灵植……”

    ??之前伏嫣虽然给她找来了不少灵植,但那些灵植可以说是五花八门,正因为种类多样,论起单量来说,反倒不是那么多了,至于种子,她还未来得及种下去呢。

    ??她这次练手选择的是最容易被消耗的,提升修为的丹药。

    ??她目前的这些灵植,别说炼制十颗人头那么大的丹药了,怕炼制一两颗就已经足够耗费掉所有这方面的灵植了。

    ??那边两头打架的怪物这个时候也不打了,又凑过来一齐看向楚醉。

    ??其中一个率先开口道:“我也要十颗,不,二十颗人头那么大的丹药。”

    ??骨龙:“吼!”

    ??“我要三十颗!你这炼丹炉看起来的确不怎么样,这个给你,就算是我预支给你的酬劳了!”

    ??它的话音刚落,一个巨大的长宽约有两米的炼丹炉突然凭空出现,猛地砸落到地面,发出了‘咚’的一声沉闷的巨响。

    ??楚醉仰头看着面前这个比她身高还要高的巨大炼丹炉,一时间有些想不出,到底是什么人才会用这么大的家伙,莫不成这个炼丹炉是魔界的魔物,根据自身的身高大小制造出来的?

    ??那黑色怪物以为楚醉不识货,开口道:“不是好东西我还看不上呢,这炼丹炉的品质比你那个不知道要好上多少,你不信可以在上面滴一滴血感受一下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