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之娱乐风暴_第988章 人贩子必须死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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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988章 人贩子必须死刑 (第3/3页)

眼睛......他们是地道的魔鬼,他们毫无人类的气息。他们为了挣钱疯狂的伤害着我们民族的未来。

    ??我支持赵泽的看法,呼吁国家立法严惩人贩子,对贩卖儿童的人贩子,一经查实立刻枪毙。人贩子其实就是杀人犯,很多婴儿都是死在被拐卖的过程中,很多孩子被人贩子残忍的变成残废一生凄楚,大多数在人贩子的操纵折磨下夭折,没有什么犯罪是超过这种罪恶的,所以对人贩子一经查实应该立即适用死刑立即执行。

    ??惨象已经让我们不能呼吸,希望政府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,强烈要求对人贩子实行死刑立即执行。”

    ??“不仅仅是死刑,应该对他们采取极刑,因为一个人贩子可能掌握更多的贩卖小孩信息,他一死不是信息就中断了吗,应该更多的折磨让这些坏蛋把更多的孩子找回来,让他们生不如死。老死在高高的监墙里。”

    ??“不管是拐的、卖的还是买的,包括家人包庇罪行隐瞒不报的~!只要确认拐卖事实,逮着就毙~~!!!判什么判?我就不信谁还敢~~!我估计没人愿意为了买个替自己要饭的小乞丐、买个媳妇儿买个儿子之类的就把自己都命搭进七。”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总之,支持的一方,却是认为,就是因为判罚太轻,从而才使得人贩子敢如此的嚣张,所以,对他们判刑,用死刑来震慑他们。

    ??可是,一大帮专家却是提出了反对的意见---

    ??“作为一个母亲,我也完全无法想象失去自己的孩子是怎样的痛苦,看到那些照片我也会伤心落泪。但无处宣泄的愤怒不能找错了出口,法律的制定永远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。

    ??我为什么不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?

    ??首先,因为我国现有法律中对【故意杀人罪】及【拐卖妇女、儿童罪】均有明晰的法律界定和量刑标准。(编者注:可参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条)

    ??罪轻罪重,刑罚必须有所区别,否则无论犯什么罪,只要你觉得伤害了我们大家的感情,不能接受,就全判死刑,社会还怎么安定?

    ??其次,如果轻罪重罪刑罚一样重,那犯下轻罪的人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。有了轻重,才能让罪犯会有一个趋利避害的考量,至少不至于为了掩盖轻罪而犯下重罪。

    ??举个例子:

    ??一个人拐了一个小孩正在运去卖的路上,警察大规模追捕,逃跑很不方便的情况下,他该如何处理这个孩子。

    ??目前的刑罚来看,在人贩不是法盲的基础上,科学的方法是扔下孩子独自逃走。警察救到孩子之后一般不会再拼命追,而独自逃走的行动力也更强,容易逃脱。

    ??如果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基础上,科学的方法一定是杀掉孩子独自逃跑,因为如果扔下孩子难保不被孩子识别相貌,而一旦被抓就是个死罪,杀人与否没有区别,那何不赌上一把,杀人灭口。

    ??早在秦末年陈胜、吴广起义的时候就说过:“今亡亦死,举大计亦死,等死,死国可乎?”秦国刑法规定,戍边迟到就死罪。那迟到是死、逃走是死、造反也是死,都是一个死,干脆干票大的,不就是这个意思吗?

    ??现在强.奸也是死、虐待也是死、拐卖也是死、杀人也是死,**犯完事之后一定顺手把被害人杀死,也不能让她报警提供线索。而拐卖儿童也就从单纯的生意变成了“砍头的生意有人干”了。不仅市场价格会被大幅度抬升,被绑架儿童的存活率也会大大降低。

    ??所以,理性考虑,如果真的心疼这些可怜的,被拐卖的孩子,千万别冲动的要求一律死刑。毕竟被卖到一个没有孩子的普通家庭过上另一种人生,也比路上就被绑匪杀掉要强得多。”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对于这些专家的意见,很多人却是直接斥责可笑,人贩子拐卖儿童的初衷是为了经济利益,而不是威胁其生命安全,所以,死刑可以震慑他们。

    ??网络上,在关于这个话题讨论越来越多,最后,国家也不得不出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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