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本色_第421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421节 (第3/3页)

最近怎么一直没见到伍大少?”杜庸扫了一眼伍大少的工位,问道。

    ??“别提了,跟那叫毛栋的一直在跑业务,俩人嘀嘀咕咕的好像要打造啥破船。据说给法律顾问团队那边拉了一个矿山,已经签约了。”周颖一脸的不屑。

    ??“不错,行行出状员。这业务要是拉好了,不比律师赚钱少。不用办案子,事少,风险小,还赚钱,是个买卖。”杜庸赞叹道。

    ??就在此时,云乔带着二男一女三位律师去了内部会议室。云乔从会议室出来,去方轶办公室的路上,被周颖叫住了。

    ??“小乔,啥情况?”周颖冲着内部会议室的方向努了努嘴。

    ??“新来了三位律师应聘,听说是一位同行推荐的。”云乔说完,急匆匆的走进了办公室。

    ??不一会儿,孟广达带着宇文东走了过来,最近慕名来找他咨询案件的当事人明显比之前多了不少,从早上一来就开始忙,新泡的茶水都凉了也没喝上一口。

    ??“达哥,达哥。”周颖起身冲孟广达招手。

    ??“咋么啦?有事?”梦广达习惯性的捋了一下稀稀疏疏的头发,问道。

    ??“上次我请教您的那个案子还记得不?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那个案子。”周颖问道。

    ??“是不是被告人叫江什么枝那个案子?”孟广达想了想。

    ??“对,就是那个案子。被告人叫江春枝,我做的罪轻辩护,昨天判了,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”周颖回道。

    ??法院认为,被告人江春枝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

    ??江春枝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其他费用,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,但未达到情节严重所规定标准五倍以上,不属于情节严重。

    ??江春枝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并退出违法所得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根据江春枝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,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,可对其宣告缓刑。

    ??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第六款之规定,判决如下:

    ??一、被告人江春枝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;

    ??二、被告人江春枝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,上交国库;

    ??三、作案工具电脑一台,予以没收。

    ??一审宣判后,被告人江春枝没有上诉,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,判决发生法律效力。

    ??第919章 这人情可不小

    ??“宣判后,被告人对判决结果挺满意的,我得谢谢你,中午我请客。”周颖笑道。

    ??“没哈,请客就算了,毕竟你这拆二代也挺不容易的。”孟广达打哈哈道。

    ??“达哥,这可是你说的哈,谢谢替我省钱。”周颖嘿嘿一笑,来了个借坡下驴。

    ??此时,恰巧云乔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??“方老大去面试律师了?”周颖看向云乔。

    ??“嗯,三个人正跟我师父聊呢。”云乔坐下后回道。

    ??“上午能完事不?”周颖接着问道。

    ??“差不多,咋啦?你有事?”云乔看了她一眼,端起茶杯问道。

    ??“嗯,老谢分给我一个案子,我对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有些异议但又吃不准,想问问方老大。杜律师,达哥,你们要是下午没事也一起听听呗,帮我出出主意。”周颖说着看向二人。

    ??“没问题,我下午没有安排。”杜庸表态道。

    ??“我的时间不定,如果下午来当事人,我就没办法了。”孟广达一脸的无奈,但是心里却很幸福。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快中午的时候,方轶去了万可法的办公室,将赵律师团建团队律师来盛德的事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??“你怎么想?”万可法想了想问道。

    ??“今天来的三个人中,有一个想留在我的团队,另外两个律师,一男一女,他们在赵律师的团队一直帮她维护企业客户,虽然刑事案子也做一些,但是他们有意转做公司业务,如果合适的话,我想让他们去老黄那,帮着维护企业客户。”

    ??方轶这话说的比较婉转,实际上是在说,这三个人我只能收一个,另外两个做的有点杂,看看老黄能不能收。当然之前方轶与他们三人单聊时,征求过他们的意见。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