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本色_第358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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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358节 (第2/3页)

  ??二人驱车来到方家,点燃桌上的铜火锅,降低空调温度,一边喝着红酒,一边吃起了涮羊肉。

    ??“我先去洗个澡,你收拾下。”云梅吃过饭后,感觉浑身乏累,说完向卫生间走去。

    ??“你去吧,我来收拾。”方轶双眼含笑的说完,动作麻利的将桌子收拾干净后,进了卧室。

    ??差不多一个小时后,云梅穿着睡衣,边用手里的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,边走进卧室,发现方轶正撅着屁股在柜子和抽屉里翻腾着。

    ??“找什么呢?”云梅放下毛巾问道。

    ??“tt,之前我记得放在柜子的角落里了,找不到了。”方轶边找边说。

    ??“不用找了,这几天安全。没事。”云梅笑盈盈的来到方轶身旁说道。

    ??她没有说出心中的秘密,因为她觉得还不到摊牌的时候,两个人快乐就行了。

    ??“真的,那……那我去趟卫生间,马上来。”方轶听完,急匆匆的冲向了卫生间。

    ??一个半小时后,方轶一个人慵懒的躺在大床上,胸口一起一伏的,感觉浑身疲惫的不行,头上的汗水不断滴落在枕头上,浑身黏黏的。

    ??方轶眼神直愣愣的看着天花板:看来明天得弄几个大腰子补补!

    ??卫生间内再次响起了哗哗的淋浴声。

    ??这一夜注定将激情四射。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次日上午十点,方轶腰酸腿疼的走进办公室没多久,杜庸敲门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??“方律师,有个案子想向您……,您这是怎么了?闪到腰了?”杜庸走过来,见方轶一手扶着腰,一手扶着桌子,费力的坐下,心中有些不解,问道。

    ??“没……没事,昨天搬东西闪了下。”方轶有些尴尬,总不能说昨天运动过量了吧:“有事?”

    ??“嗯,有个案子想跟您探讨下。要不……改天?”杜庸见方轶如此说道。

    ??“不用,把案卷给我,你介绍下情况吧。”方轶说道。

    ??杜庸将案卷递给方轶后,开始介绍案情。

    ??这个案子是杜庸自己的案子,是他的朋友介绍过来的。

    ??被告人名叫牛慎仪,他在下面县里的机加工厂当司机,每天的工作就是拉原材料和运送机加工厂的产品给指定的客户。

    ??一个月前因一千多元加班费的事,牛慎仪与老板吵了一架,当时他觉得老板太黑,就想着以后找机会黑老板下,敲打下老板,然后不干了,走人。

    ??此后没几天,厂里接了一单急活,安排他去钢厂拉材料。牛慎仪见这一车材料价值人民币十二万元,便动起了歪脑筋,在半路上将车内的材料以七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另外一家加工厂。

    ??随后他弃车,携带七万元逃匿。老板左等右等不见他回来,便给他打电话,结果电话关机了,后来开车出去寻找,在路边找到了被遗弃的卡车。老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报了警,一周后,警方在火车站将牛慎仪抓捕归案。

    ??牛慎仪对于偷卖材料的事供认不讳。

    ??“方律师,被害单位机加工厂是个体工商户,不是公司,所以这案子到底是定侵占罪,还是定职务侵占罪,我有点吃不太准。”杜庸说完,看向方轶。

    ??“你们怎么想?”方轶看着案卷材料,问道。

    ??“达哥出差了,没回来,我和周律师沟通了下,我觉得是侵占罪,因为个体工商户没有员工,只有雇员。但是周律师觉得应该定职务侵占罪。”杜庸回道。

    ??“周律师的理由是什么?”方轶头也不抬的问道。

    ??第778章 侵占罪vs职务侵占罪

    ??“她的理由是,所谓企业,是指依法成立、以营利为目的,从事商品生产、经营或社会服务的经济组织。被害单位机加工厂虽注册为个体工商户,但该厂实际上是按照企业来运营管理的,雇工人数也比较多,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,故应视为企业。

    ??周律师将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“其他单位”的范围,作了扩大解释,理解为可以包括类似于本案机加工厂这样的个体工商户。”杜庸说道。

    ??“嗯,我的意见跟你一样。本案应该定性为侵占罪。”二十多分钟后,方轶放下了案卷,想了想说道。

    ??“您能否帮我解释下,有些地方我还是想的不是太通透。”杜庸虚心求教道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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